2019年秋季屯溪区教育局拟认定相关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2    人气:1368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通过2019年秋季屯溪区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共19人),并就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拟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拟认定任教学科
1 宋杨春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 方颖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3 黄靖擎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4 程婷婷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5 吴慧君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科学
6 朱少宁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科学
7 汪霞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8 徐瑾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9 沈春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0 王迎春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11 董佳欢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12 叶梦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3 舒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4 贾红波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5 施雅萍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6 胡峥蓁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7 汪文洁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18 刘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19 董建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项请2019年春季屯溪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务必于12月2日至12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路7号政府大楼10楼1031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596225)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我局将于12月13日注销本次认定记录。若本人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上要写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


屯溪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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