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9    人气: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2020年上半年宿州市教体局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在宿州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一)户籍在宿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宿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宿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宿州市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上半年认定仅限宿州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宿州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宿州市教体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www.ahywpc.com//showarticle.asp?id=554)。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24日12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30-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

上一篇:宣城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下一篇:砀山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合肥网络公司
Copyright 2019-2021  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皖ICP备14000779号-1   皖公网安备:34019202000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