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4 人气:125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滁州市教体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关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等。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南谯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南谯区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南谯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南谯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就读于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南谯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 (五)持有有效滁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南谯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滁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南谯区居住的可以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只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信息发布。6月29日至7月17日,南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咨询电话为0550-3113221。 (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须在南谯区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是:6月29日至7月24日。申请人员报名时要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现场确认前10天进行,须自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现场确认地点: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