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8    人气:1432

 


一、 时间

7月27日-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 地点

丹华小学(后院一楼,三曹路谯城区教育局南100米)

三、分组情况

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按时间分为四组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4)。

四、确认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原件,或亳州市谯城区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驻亳州市谯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亳州市谯城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等教育学历信息,现场确认需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五)参加国考人员须提供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已同步更新有效期限。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六)由申请人本人如实承诺、签名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

(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当次有效,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八)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五、注意事项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要求认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绿色“安康码”、“行程卡”,并提交“申请认定人员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认定。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第一组.xlsx

附件2第二组.xlsx

附件3第三组.xlsx

附件4第四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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